“谢谢两位检察官,我的孙女虽然遭遇不幸,但得到你们的关爱与救助又是幸运的,你们让我们感受到了司法的正义与温暖,我们会好好照顾孙女,让她健康快乐地成长,将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…..”。近日,当田阳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干警将8000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送至该县洞靖乡某村黄某忠老人家里时,老人激动的如是说道。
据悉,黄某忠一家地处南部石山区,家庭较为困难,其儿子和儿媳妇常年外出务来维持一家人生计与偿还建房借款,留下女童黄某某由其与老伴两老照顾。2015年12月初,黄某某(女,8岁)在本屯黄某英家附近与其他小朋友玩耍时,被黄某英诱至其家中吃水果为由,黄某英在其自家床上对女童黄某某进行奸淫。案发后,女童黄某某的身体受到较大的伤害,幼小的心灵从此也蒙上阴影,全家人精神上都遭受重大打击,被告人黄某英只赔偿给被害人1000元。该院控申科干警从公诉部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,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。
经过调查核实,黄某忠家庭确实困难,留守女童黄某某从小缺失父母在身边陪伴,如遭受侵害需要在心理、生理及安全防范方面给予更多的疏导启蒙、保护与关爱,属于《田阳县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救助范围。该案件提交到该县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后,县政法委领导高度重视,及时在第一时间审批同意。经过申请,该院成功为女童黄某某申请到救助金8000元,并在第一时间及时送到其爷爷黄某忠的手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