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任成刚、王开立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,2021年12月9日,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:
1.被告人任成刚犯非法经营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。
2.被告人王开立犯非法经营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。
法院审理查明:,被告人任成刚、王开立违反国家规定,未经许可经营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,扰乱市场秩序,经营数额共计102412.98元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,构成非法经营罪。公诉机关指控二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罪名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