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许某甲、许某乙涉嫌滥伐林木罪一案,由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:被告人许某甲犯滥伐林木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;被告人许某乙犯滥伐林木罪,判处拘役四个月,缓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。
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,2022年4月9日,许某甲、许某乙在未经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,由许某甲雇人驾驶挖掘机到自家林地,并在许某甲指挥下使用挖掘机在该林地内开设林区小路,对该林地内杂木实施砍伐。经鉴定,许某甲、许某乙滥伐林木面积11.25亩,立木积蓄量30.23立方米,出材量17.08立方米。2022年5月16日,被告人许某甲、许某乙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,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。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,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普法延伸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:【滥伐林木罪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,滥伐林木或者其他林木,数量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量巨大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砍伐自家种植的林木,为何构成犯罪被判刑?
检察官提醒:依据法律规定,即便是自己种植的林木,同样不可以随意砍伐,而是需要取得许可证,按规定采伐。森林资源是地球上最重要的资源之一,是生物多样化的基础。不仅可以调节气候、保持水土,还可以净化空气、消除噪音等。每个人都是森林资源的受益者,也应当有足够的保护意识。